维吾尔族达斯坦
“达斯坦”是维吾尔族历史悠久的一种曲艺形式。“达斯坦”为维语,意为“叙事长诗”。作为曲种的达斯坦,是以说唱长篇韵文故事为基本特征的。“叙事长诗”所以成为说唱表演的曲艺形式,是由于维吾尔族借用本民族的大型音乐套曲、古老的“木卡姆”中的曲调选段来歌唱表演的。相传早在公元3世纪至7世纪,生活在中国新疆地区的维吾尔族中,就流传过一部名为《阿里甫・埃尔杜额阿》的达斯坦节目,表现的是本民族英雄埃尔杜额阿的英雄事迹。从此表现英雄人物成为达斯坦说唱的一个传统。
达斯坦表演时,由一至三人演出,其中主演者手持民族乐器热瓦甫或都它尔、弹拨尔、沙塔尔等自弹自拉自演。其它演员则分持手鼓或石片等击节演唱。演出的场所也很灵活,集市、茶馆、宴会上均可表演。据说新疆境内的柯尔克孜族著名的英雄史诗《玛纳斯》,也是用达斯坦的形式演出并流传的。相传斯依提是达斯坦弹唱最为著名的艺人。他的事迹被编成达斯坦节目演唱,名为《好汉斯依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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