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剧
姚剧是余姚的地方戏,也是浙江省区域文化的一朵烂漫山花。姚剧原称“余姚滩潢”。是越地的民间歌舞和说唱活动形式,内容丰富多彩,“余姚滩簧“在江浙沪享有盛名,最有特色。原姚北地区,就是姚滩的发源地。
邑人学者姚业鑫先生在《名邑余姚》一书中介绍:姚滩由民间歌舞和说唱逐渐发展成民间小戏,俗称“灯班”,或称“灯戏”。“灯戏”多在元宵灯节时上演,后来发展到其他节日活动。清时出现了职业性灯班,如乾隆时的“才华班”,规模较大,角色齐全。1830年前后,职业性灯班开始向外发展,又有了“串客”、 “花鼓”、“鹦哥”等名称。“鹦哥班”以其大段对白和清唱,巧嘴伶俐而著称。
徐珂《清稗类钞》中曾提到“余姚灯班”艺人陈桐香到达苏州、无锡等地演出。清道光年间,新界朱仙桥(现划慈溪)人陈纪成,曾组织滩簧班子,在姚北一带聚演。清光绪初年,艺人马楠木等进入上海、与苏滩、沪滩等滩簧剧种互相影响,吸收消化外来剧种的部分剧目与乐曲,“鹦哥班”终于成熟,形成其独特的乡土风味,被称为“余姚滩簧”。
从灯班出现开始,姚滩就已是“四花”(生角)、四旦、三后场(乐队,司二胡、三弦、月琴)、一里厢(走台,即今之道具),共12人的规模。这种“四花”、“四旦”的阵容,被称为“八勿拆”。这种结构模式一直保留下来。姚滩早期的剧目,除《王妈妈》、《卖花线》等来自车子灯、采茶篮这样一些民间歌舞演唱外,尚有一定规模的绍兴大班的剧目,如《双贵图》、《宝莲灯》、《两重恩》、《珍珠塔》,被称为四整本,艺人用绍兴大班的曲调演唱。到了成熟时期就多以“对子戏”为主,一花一旦演唱,如《双落发》、《打窗楼》、《十不许》等,约有70余本,成为姚滩的传统剧目。
姚滩的唱腔淳朴优美,节奏明快,富有乡土气息,由基本调和小调两部分构成。基本调常用的是“平四”和“紧板”。曲体为“起、平、落”形式,平腔只用清板演唱,男女同调异腔,转换自然,女调的“平四”下韵,常衬有“嗳嗳唷”的衬音,清亮委婉,富有特色。“平四”一般用于叙述性唱词,较抒情,可以表达不同的感情;“紧板”多用于剧情紧张、气氛热烈的场面。另一类是小调,共有40余首,或为江南民歌,或为明清俚曲,常用的有《夜夜游》、《小扳艄》、《紫竹调》、《对花十送》、《五更调》等,音色醇厚,节奏轻快,雅俗共赏,并富有乡土气息。
姚滩的行档简单,分“花脸”和“旦堂”两种,全由男角扮演。花脸即一切生角,不分年龄和文武,但在身份上有所区分,文人秀士穿长衫,戴西瓜顶帽,叫“长衫花脸”;劳动者穿短衫,戴绍兴毡帽,系竹裙,叫“短衫花脸”或“草花脸”。旦堂有两种,上年纪系彩裙的叫“上旦”,年轻姑娘叫“下旦”。姚滩的旦角在舞台上坐上位(左边),以显示女人的尊贵。传说唐明皇造戏文,皇后娘娘造滩簧,所以有此与其他剧种不同的舞台调度。
姚滩艺人多数是农民与手工业者,如漆匠、簟匠、泥水匠、棕棚匠等,闲季组班。姚滩道具也十分简单,一块手帕,一把扇子便可粉墨登场。正因为其十分简便,人数又少,所以很适合在农村演出。但是,由于当时对这一剧种的偏见和滩簧班在演出过程中常夹杂一些不很文明的念白,滩簧班是不准在祠堂内或神庙内演出的,只能在野外倒置几只稻桶,上面铺些木板作为演出场地。
新中国成立以后,部分艺人对姚滩的内容和演出形式进行了改革,如排演现代剧目,实行男女合演等等。并在党和政府的关心下,于1954年成立了姚剧团。余姚和慈溪西北地区,上虞东部一带,广大农村中的业余姚剧团也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在五六十年代,业余姚剧团曾有150多个,足见这一地方剧种生命力之强和群众基础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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